松下數碼照相機 保修條款 保修多長時間 主要產品保修條款
更新時間202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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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保修期內Panasonic商品的保修(無償修理),從購入之日起開始實施,保修期內所保修的具體內容如下:
4.數碼照相機(DSC)
有關保修期內Panasonic商品的保修(無償修理),從購入之日起開始實施。
1.保修期內的商品可在松下認定維修店進行保修;保修時,請出示本保修證及購機發票。
以下兩點需特別注意:
a 本保修證遺失后不再補發,請妥善保管;
b 本保修證僅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有效(香港,澳門,臺灣三地區暫不可使用)
2. 自購入之日起在以下期間內,在正常使用中發生故障的情況下進行保修。
a 整機:----1年內無償;
b 主要部件----1年內無償;
3.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即使在保修期內,也不能以保修對待,但是可以實行收費修理:
a 未按商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造成損壞的;
b 因不正確操作,電源不正常,破損(如;摔落等)而造成損壞的;
c 不經松下認定維修店維修人員拆動造成損壞的;
d 不能出示本保修證及有效購機發票的;
e 保修證上記錄的信息與商品實物標識不符或者涂改的;
f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雷電,地震,火災,水災等)造成損壞的。
4.本保修條款只適用于消費者個人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使用的場合,不適用于經營性等場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