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較嚴的快遞實名制來了,你怎么看? 當發快遞都要身份證的時候?
更新時間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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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聽到有消息說,快遞要進行實名制了,看來這次是真的,不過這樣也好,較起碼沒票都有了保障。!
根據國家郵政局要求,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機制的協議客戶的快件、通過自助郵局等交寄的郵件、快件外,一律要求對寄件人電話號碼及相關身份信息比對核實后方可收寄。針對“快遞實名制”操作細節,國家郵政局2日公布《集中開展寄遞渠道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全面推進“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措施,要求100%實施。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實名制包括快遞身份核實和保存,從而實現信息可追溯。這也就是說,當收件員上門時,市民要出具身份證,而收件員不僅要查驗核實,還要將身份信息登記以備存檔。實名記錄的方法有兩種,一是紙質記錄;二是用身份證讀取器登記,類似酒店登記時,只要將身份證在讀取器上“滴”一下就行。時近電商物流旺季,快遞實名收寄在一些地區并未徹底實施,許多快遞員并不會核查身份證,用“櫻桃小丸子”等化名也可以順利寄件。
很多快遞用戶擔心個人隱私問題。《法制晚報》侯坤認為,“快遞實名制要求用戶提供相關身份信息,這些信息可能涉及用戶的隱私情況和信息安全,誰來保障快遞實名制實施過程中用戶個人信息的安全必須予以明確。畢竟,隨著快遞實名制的實施,用戶個人身份信息周轉環節增多,潛藏著更大的信息被泄露的風險。只有用戶個人身份信息安全得到切實保障,才能使其對快遞實名制更有信心,發自心底地支持快遞實名制的推行。否則,用戶因擔憂個人身份信息泄露而抗拒快遞實名制,從而想方設法繞開實名登記,將使快遞實名制陷入尷尬。”
《北京青年報》評論則認為,“在國家宣布11月1日實行快遞實名制時,我們并沒有在法律上、制度上、工作上進行充分的準備,更沒有得力的措施來化解上述兩方面的矛盾,無論是消除公眾對隱私泄露的擔憂,還是降低快遞員對工作成本提高的顧慮,都沒有出臺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前不久,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司長韓瑞林曾對媒體表示,實名制執行不當確實會帶來用戶隱私泄露的問題,目前的辦法是加強對快遞企業的培訓、監管,加強制度建設和行業自律。但是,這兩個‘加強’的工作似乎做得很不夠,從操作層面講,許多問題也沒有統一的規范。”
另一邊,快遞網點的X光機數量不足,難以對大批量的包裹全部檢查,一位快遞業內人士對《天下網商》抱怨,對快遞公司而言,拿出資金采購身份證讀取器、X光機等設備并不是很大的問題,難點在于這些設備需要技術熟練的人員來操作,否則很難辨別出包裹內的違禁物品。以X光機為例,每組需要三人,四小時就要輪班一次,這些專業人員該如何招聘可能是困擾快遞公司的癥結之一。
《京華時報》特約評論員傅達林則提到以常態化的執法監督機制防止侵權風險。“實踐中,利用快遞郵寄違禁品、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從而產生了快遞實名制的公共需求。但從邏輯上分析,快遞業的規范化程度,是實現實名制的前提。因為只有建立在規范化的基礎上,才能避免市民們所普遍擔憂的隱私權風險。從銀行到電信,以往的經驗告訴我們,個人信息被泄露、隱私權被侵犯的現象無處不在。而相比銀行等部門,快遞行業規范性較弱,實名制后的個人信息能否得到妥善保護。即便行業比較規范,我們也不能將個人信息權利的保護,完全寄托在工作人員的道德自律上;相反,權利的保護須臾離不開行政監管部門的執法監督,只有健全了常態化的執法監督機制,用嚴明的法律責任去督促行業自行加強自律,才能將侵權風險降至較低。”
附:國家郵政局解讀“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
繼10月22日下發通知之后,日前,國家郵政局又下發了《集中開展寄遞渠道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自即日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寄遞渠道清理整頓專項行動,摸排安全底數,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執法檢查,落實監管責任,健全長效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利用郵件、快件實施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寄遞渠道安全暢通。
根據中央綜治辦等15部門聯合印發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貫徹落實10月22日全國集中開展危爆物品寄遞物流清理整頓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做好當前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快進度、嚴格標準、落實責任、強化督導,全面推進“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措施要求的落實。
方案提出,全面落實收寄驗視制度。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要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對收寄物品一律先驗視、后封箱。提醒交寄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禁止寄遞、限制寄遞規定要求。堅持“誰收寄、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收寄驗視責任,制定收寄驗視規程,強化對從業人員培訓和責任,尤其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的收寄把關。
方案明確,全面實行實名收寄措施。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要嚴格執行實名收寄措施,自2015年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機制的協議客戶快遞、通過自助郵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郵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過對寄件人電話號碼及相關身份信息比對核實后方可收寄。對于已有安全保障機制的協議客戶,如電商企業、大客戶等要全部簽署安全協議;要求電商協議客戶填寫完整準確的寄件人信息,并定期給予抽查核實。對于非協議客戶,尤其是在路邊、車站、酒店、廣場等人員流動公共場所收寄的郵件、快件嚴格實行實名管控;提示用戶如實填寫快遞運單或者寄遞詳情單,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遞物品的名稱、類別、數量等,通過對寄件人電話號碼及相關身份信息比對核實后方可收寄。各企業要制定本企業實名收寄操作流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用戶信息保密與安全管理措施。
方案強調,全面推進過機安檢要求。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要按照《郵政行業安全生產設備配置規范》規定完善安全生產設備配置,加快推動郵件、快件全面過機安檢要求落實。郵件、快件暫時達不到100%通過X光機安檢的,要限期整改。自2016年1月1日起,郵件、快件仍達不到100%通過X光機安檢的,由各省(區、市)統籌研究解決。
寄遞渠道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將分為部署清查、集中整治、深化鞏固三個階段進行。方案強調,各級郵政管理部門、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要充分認識加強寄遞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務求取得實效。各級郵政管理部門要全面排查摸底、規范行業管理,加強監督管理、嚴格執法檢查,加強教育培訓、廣泛宣傳引導。各寄遞企業要全力配合開展摸底排查、隱患清理工作,不斷完善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各環節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根據國家郵政局要求,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機制的協議客戶的快件、通過自助郵局等交寄的郵件、快件外,一律要求對寄件人電話號碼及相關身份信息比對核實后方可收寄。針對“快遞實名制”操作細節,國家郵政局2日公布《集中開展寄遞渠道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全面推進“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措施,要求100%實施。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實名制包括快遞身份核實和保存,從而實現信息可追溯。這也就是說,當收件員上門時,市民要出具身份證,而收件員不僅要查驗核實,還要將身份信息登記以備存檔。實名記錄的方法有兩種,一是紙質記錄;二是用身份證讀取器登記,類似酒店登記時,只要將身份證在讀取器上“滴”一下就行。時近電商物流旺季,快遞實名收寄在一些地區并未徹底實施,許多快遞員并不會核查身份證,用“櫻桃小丸子”等化名也可以順利寄件。
很多快遞用戶擔心個人隱私問題。《法制晚報》侯坤認為,“快遞實名制要求用戶提供相關身份信息,這些信息可能涉及用戶的隱私情況和信息安全,誰來保障快遞實名制實施過程中用戶個人信息的安全必須予以明確。畢竟,隨著快遞實名制的實施,用戶個人身份信息周轉環節增多,潛藏著更大的信息被泄露的風險。只有用戶個人身份信息安全得到切實保障,才能使其對快遞實名制更有信心,發自心底地支持快遞實名制的推行。否則,用戶因擔憂個人身份信息泄露而抗拒快遞實名制,從而想方設法繞開實名登記,將使快遞實名制陷入尷尬。”
《北京青年報》評論則認為,“在國家宣布11月1日實行快遞實名制時,我們并沒有在法律上、制度上、工作上進行充分的準備,更沒有得力的措施來化解上述兩方面的矛盾,無論是消除公眾對隱私泄露的擔憂,還是降低快遞員對工作成本提高的顧慮,都沒有出臺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前不久,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司長韓瑞林曾對媒體表示,實名制執行不當確實會帶來用戶隱私泄露的問題,目前的辦法是加強對快遞企業的培訓、監管,加強制度建設和行業自律。但是,這兩個‘加強’的工作似乎做得很不夠,從操作層面講,許多問題也沒有統一的規范。”
另一邊,快遞網點的X光機數量不足,難以對大批量的包裹全部檢查,一位快遞業內人士對《天下網商》抱怨,對快遞公司而言,拿出資金采購身份證讀取器、X光機等設備并不是很大的問題,難點在于這些設備需要技術熟練的人員來操作,否則很難辨別出包裹內的違禁物品。以X光機為例,每組需要三人,四小時就要輪班一次,這些專業人員該如何招聘可能是困擾快遞公司的癥結之一。
《京華時報》特約評論員傅達林則提到以常態化的執法監督機制防止侵權風險。“實踐中,利用快遞郵寄違禁品、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從而產生了快遞實名制的公共需求。但從邏輯上分析,快遞業的規范化程度,是實現實名制的前提。因為只有建立在規范化的基礎上,才能避免市民們所普遍擔憂的隱私權風險。從銀行到電信,以往的經驗告訴我們,個人信息被泄露、隱私權被侵犯的現象無處不在。而相比銀行等部門,快遞行業規范性較弱,實名制后的個人信息能否得到妥善保護。即便行業比較規范,我們也不能將個人信息權利的保護,完全寄托在工作人員的道德自律上;相反,權利的保護須臾離不開行政監管部門的執法監督,只有健全了常態化的執法監督機制,用嚴明的法律責任去督促行業自行加強自律,才能將侵權風險降至較低。”
附:國家郵政局解讀“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
繼10月22日下發通知之后,日前,國家郵政局又下發了《集中開展寄遞渠道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自即日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寄遞渠道清理整頓專項行動,摸排安全底數,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執法檢查,落實監管責任,健全長效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利用郵件、快件實施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寄遞渠道安全暢通。
根據中央綜治辦等15部門聯合印發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貫徹落實10月22日全國集中開展危爆物品寄遞物流清理整頓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做好當前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快進度、嚴格標準、落實責任、強化督導,全面推進“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措施要求的落實。
方案提出,全面落實收寄驗視制度。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要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對收寄物品一律先驗視、后封箱。提醒交寄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禁止寄遞、限制寄遞規定要求。堅持“誰收寄、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收寄驗視責任,制定收寄驗視規程,強化對從業人員培訓和責任,尤其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的收寄把關。
方案明確,全面實行實名收寄措施。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要嚴格執行實名收寄措施,自2015年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機制的協議客戶快遞、通過自助郵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郵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過對寄件人電話號碼及相關身份信息比對核實后方可收寄。對于已有安全保障機制的協議客戶,如電商企業、大客戶等要全部簽署安全協議;要求電商協議客戶填寫完整準確的寄件人信息,并定期給予抽查核實。對于非協議客戶,尤其是在路邊、車站、酒店、廣場等人員流動公共場所收寄的郵件、快件嚴格實行實名管控;提示用戶如實填寫快遞運單或者寄遞詳情單,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遞物品的名稱、類別、數量等,通過對寄件人電話號碼及相關身份信息比對核實后方可收寄。各企業要制定本企業實名收寄操作流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用戶信息保密與安全管理措施。
方案強調,全面推進過機安檢要求。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要按照《郵政行業安全生產設備配置規范》規定完善安全生產設備配置,加快推動郵件、快件全面過機安檢要求落實。郵件、快件暫時達不到100%通過X光機安檢的,要限期整改。自2016年1月1日起,郵件、快件仍達不到100%通過X光機安檢的,由各省(區、市)統籌研究解決。
寄遞渠道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將分為部署清查、集中整治、深化鞏固三個階段進行。方案強調,各級郵政管理部門、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要充分認識加強寄遞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務求取得實效。各級郵政管理部門要全面排查摸底、規范行業管理,加強監督管理、嚴格執法檢查,加強教育培訓、廣泛宣傳引導。各寄遞企業要全力配合開展摸底排查、隱患清理工作,不斷完善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各環節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