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家用室內空調再商品化費用(回收費用)的重新規定
更新時間20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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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下公司新聞
??????? Panasonic株式會社在日本將于2011年4月1日起對基于特定家用設備再商品化法(以下稱為家電回收法)的特定家用設備廢棄物的再商品化等必要行為的有關費用(以下稱為回收費用)進行重新規定。
<回收費用重新規定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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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規定回收費用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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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自2001年4月實行家電回收法以來,為推進再商品化,設定了合理的回收費用,迄今為止,對4個對象品種合計超過2,600萬臺的廢舊家電實施了再商品化,積極應對氟利昂類的回收、破壞等地球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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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對合理的回收費用進行研討的過程中,室內空調進行了超過300萬臺的再商品化,再商品化率2009年度達到84%,已成為回收資源較多的商品。加之回收的資源反映了現今市場的穩定,我公司預計其收支能夠改善,因此,根據家電回收法第20條,對室內空調的回收費用進行重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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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推進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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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自回收法實施以來,為了提高再商品化率并降低回收成本,和家電回收現場部門一起開展了以下具體工作:(1)回收工序的高效化、(2)新處理方法和新設備的技術開發、(3)新處理方法和銷售途徑的開發等。今后仍將繼續追求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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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回收費用的重新規定,是我公司日常推進的工作之一,旨在盡可能地實現客戶支付成本的較小化,同時追求與地球環境共存。我公司將繼續以“環境”作為所有事業活動的基軸,力爭成為“電子產業No.1的‘環境革新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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